《法律与秩序:特殊受害》于1999年开始播出,它是首播于1990年的美国电视史上播映时间最长的犯罪剧集《法律与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剧之一。另外两部姐妹剧分别是2001年开播的《法律与秩序:犯罪倾向》(Law & Order: Criminal Intent)和2005年开播的《法律与秩序:陪审团》(Law & Order: Trial By Jury)。 剧中有被残忍杀害的年轻女子、被虐待的婴儿、遭受近亲性侵害的女童、在家暴阴影下手足无措的妇女,还有失调扭曲的家庭关系,以及那些很想用心照顾孩子,却常常力不从心的父母。该剧总是触及社会家庭人际边缘、人性的灰色地带,触动人们内心那块难以防备的柔软之处。剧中有可爱的孩童、无辜的弱势群体(如性侵害受害者、同性恋者、精神病患者),还有大家或多或少都有感触的亲子与家庭关系。剧情不一定复杂,比如有忙于工作的单亲母亲剧烈摇晃导致自己一岁多的幼女死亡,以及幼小无辜的女孩在母亲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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